常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常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助岗位和文职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常宁籍;
(二)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勤务辅助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五)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军警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六)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且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在常宁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5月28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到常宁市公安局办公楼4楼410室现场报名,并填写《常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
(三)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集中开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数按招聘计划1:1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审查,并审查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800元+绩效考核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六、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聘用人员一律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七、本次招聘由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宁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联系人:刘警官 占警官
电话:13575148323
13973450905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宁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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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舆情中心
编辑:周阳
二审:占世杰
三审:尹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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