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集团化办学,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在编在岗)。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唯才是举原则。
二、选调条件
部别及岗位 |
基本条件 |
学历要求 |
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要求 |
选调对象及 工作年限要求 |
县直
高中 |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认真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品德良好,关心爱护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坚守教学岗位,无违法乱纪行为,本年度在编在岗、胜任本职工作。 4.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5.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所报考科目一致)。财务工作人员具有会计证。 |
1.面向全县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中特岗教师工作3年)。 2.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满5年(2018年12月31日以前评聘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3.财务工作人员有学校财务经历。 |
三、选调计划及其形式
学校选调计划13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2人,英语教师2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体育教师1人,财务1人,教师岗位通过试教择优选调,财务人员通过考察。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23年8月15日至8月18日在衡东教育和衡东一中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公告。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衡东一中办公室(第三栋1楼3108室),联系人:王建伟13873427797。
报名时,需带齐下列资料:
①经现工作单位签字同意的报名表(乡镇报名的教师,所任教学校和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都必须签具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②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⑥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由任教学校提供,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⑦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整个过程。报考教师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录用资格。报名截止后,8月19日上午由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会同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和县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试教。学校制定试教方案,于8月19日前交县教育局审校,8月20日上午8:00之前在衡东一中第二栋教学楼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试教。其中,试教形式为现场授课打分,授课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40分钟。根据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
5、党组研究。学校根据试教情况提出拟调名单,报请县局党组研究,确定调配人选。
6、办理手续。8月21—25日,将局党组确定的选调名单在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在县局党组领导下,政工人事股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参与监督。
附件: